关于征求《独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(征求意见稿)》 意见的公告
关于征求《独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(征求意见稿)》 意见的公告
为强化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与管理,助力法治政府建设迈向深入,根据《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》(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 212 号) 要求,现将《独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(征求意见稿)》在政府网站上公布, 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, 以便进一步做好 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 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
2025 年 11 月 24 日— 2025 年 12 月 8 日(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)。
二、 反馈意见方式
请将意见反馈至邮箱(dssfj2008@126.com)。
独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(征求意见稿)
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,保证行政规范性文件与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的一致性和协调性,维护法制统一、确保政令畅通,根据《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》相关规定,县人民政府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。经清理,县人民政府决定:
对与现行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国家政策相抵触、不适用于当前政策的 4 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。
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,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,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。
附件:独山县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 4 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
独山县人民政府
2025 年 11 月 24 日
(此件公开发布)
附件
独山县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4件行政规范性
文件目录
| 序号 | 起草部门 | 文件名称 | 发文字号 |
|---|---|---|---|
| 1 | 县农业农村局 | 独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《独山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及规范农村村民建房》的通知 | 独府办发〔2020〕67号 |
| 2 |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| 独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《独山县公共租赁住房出租管理指导意见》的通知 | 独府办发〔2020〕22号 |
| 3 | 县水务局 | 独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《独山县农村供水保障管理实施细则》的通知 | 独府办函〔2022〕554号 |
| 4 |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| 独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《进一步规范国有存量建设用地居民自建房管理办法》的通知 | 独府办函〔2024〕513号 |